《米芝蓮指南》出版了逾百年,在飲食界的認受性像奥斯卡電影金像獎般重要。
米芝蓮本來只是一本標明旅館和修理汽車地點的袋裝書,漸漸變成一本品評餐廳食肆的「秘笈」。
1889年,米芝蓮兄弟,Andre 和Edouard Michelin建立米芝蓮公司,主要維修單車輪胎,後於1891年開始發展至製造橡膠製品及輪胎。為了建立米芝蓮的品牌形像,他們請來插畫師O’Galop為公司設計了吉祥物,宣傳海報上寫著古羅馬詩人賀拉思的歌頌「NUNC est bibendum!」,意為「現在是乾杯祝賀的時刻」,這吉祥物公仔就被命名為Bibendum(米芝蓮人),成為公司的標誌之一。
1890年代末,駕車的人漸多,米芝蓮為使駕駛成為樂趣,便在1900年製作及在法國發行一本街道圖,給汽車駕駛作為行路的指南,提供有關在法旅遊的資料,包括寄存及車輛維修、住宿、餐飲、以及郵遞、電報和電話服務等;這便是第一本「米芝蓮指南Michelin Red Guide」。當時共印製了35000本,全部免費派發,1904年開始陸續推出歐洲各地版本。
到了1920年,《米芝蓮指南》取消免費提供,改為在書店等地方販售,每本價格為7法郎。它亦不再接受任何廣告刊登於內,以極力保持其調查的獨立性、中立性和可信性。
1926年,第一本地區指南Green Guide面世,且於1930年開始派遣有專業餐飲鑑定能力的專家走遍境內大小餐廳,進行多次秘密測試,據食物及服務水準、餐廳舒適度、是否物有所值等項目來評分。當年就評選出46家傑出餐廳,並授以壹星(Very good Cooking)。後於1931年,評選中又開始出現兩星(Excellent Cooking) 及到現在仍視為最高榮耀的參星(exceptional cuisine,worth the journey)。
1926年,第一本地區指南Green Guide面世,且於1930年開始派遣有專業餐飲鑑定能力的專家走遍境內大小餐廳,進行多次秘密測試,據食物及服務水準、餐廳舒適度、是否物有所值等項目來評分。當年就評選出46家傑出餐廳,並授以壹星(Very good Cooking)。後於1931年,評選中又開始出現兩星(Excellent Cooking) 及到現在仍視為最高榮耀的參星(exceptional cuisine,worth the journey)。
2000年,米芝蓮人被選為The World’s Best Logo。

經過多年,《米芝蓮指南》(現在美食指南多指紅色版本,為餐飲酒店介紹;綠色版本為旅遊介紹)已列出歐洲超過4萬5千間餐廳,而『出產地』法國的指南推出至今已售出超過3千萬本。2005年該指南首次踏足北美洲,出紐約(2005)及三藩市版本(2006);2007年11月亦踏入亞洲市場,出東京篇,2008年12月5日推出香港澳門版本。
米芝蓮「星星制度」有5大準則:
1. 食材是否優質
2. 菜式味道的掌握
3. 菜式有沒有獨特風格
4. 餐單價錢是否合理
5. 能否長期維持高水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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